纳税计算/娱乐业.文化体育业纳税计算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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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1】某县一娱乐城,经地方税务机关确定其税款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
2月份收入情况如下:卡拉OK歌舞厅门票收入200,000元,点歌费100,000元,内设酒吧收取饮料、烟酒收入50,000元, 桌球场收入20,000元,电子游戏机场收入50,000元。(该县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10%)
该娱乐城应纳税款的计算:
1、营业税:在卡拉OK歌舞厅收取的门票、点歌费、饮料、 烟酒等收
入应并入营业收入计税,
①娱乐业(卡拉OK歌舞厅):(200,000+100,000+50,000)×10%=35,000(元)
②娱乐业(桌球):20,000×10%=2,000(元)
③娱乐业(电子游戏):50,000×10%=5,000(元)
2、城建税 :(35,000+7,000)×5%=2,100(元)
3、教育费附加:(35,000+7,000)×3%=1260(元)
4、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季预缴。
【例12】某县个体卡拉OK厅为招揽顾客,实行免收房费,只对提供顾
客食用的生果、茶点、饮料收费。经税务机关确定其税款征收方式为定期定
额加发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负担率为2%), 月定额为 30,000元,2月份提供顾客食用的生果、茶点、饮料以及服务费20,000 元并开具发票。(该县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10%)
该卡拉OK厅2月份应纳税款的计算:
1、 营业税: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和在饮食场所为顾客
在就餐 的同时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 按“娱乐业”税目征税
娱乐业:(30,000+20,000)×10%=5,000(元)
2、个人所得税:(30,000+20,000)×2%=1,000(元)
3、城建税:5,000×5%=250(元)
4、教育费附加:5,000×3%=150(元)
【例13】某市游泳馆经地方税务机关确定其税款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该游泳馆7月份经营收入如下:
1、门票收入 100,000元;2、泳具租赁收入 15,000元;3、车辆保管收入 100,000元;
4、贵重物件寄存收入30,000元;
7月份实现利润30,000元,经地方税务机关查核计税所得额为40,000元。(企业所得税按月预缴)
该游泳馆7月份应纳税款的计算:
1、营业税:游泳馆门票收入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 泳具租赁收入
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车辆保管、寄存收入按服务业征税。
①文化体育业(门票):100,000×3%=3,000(元)
②租赁业:15,000×5%=750(元)
③服务业(保管):(100,000+30,000)×5%=6,500(元)
2、城建税:(3,000+750+6,500)×7%=717.5(元)
3、教育费附加:(3,000+750+6,500)×3%=307.5(元)
4、企业所得税:40,000×27%=1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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