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财政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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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审计署、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公布第三批取消的各种基金(资金附加收费)项目的通知
-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营企业试行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后计提折旧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产核资第一期试点的国营企业资金损失亏损挂帐等问题的财务处理通知
- 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附英文)
-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 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附英文)
- 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 关于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决定
- 关于地方实行财政包干办法的决定
- 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
- 关于发行1992年转换债的通知
- 关于认真落实1997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决定的通知
- 关于认真清理和处理预算内国营工交企业潜亏的通知
- 关于认真抓好增放节支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国家预算的通知
- 关于实行出口产品退税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的通知
- 关于试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的通知
- 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
- 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紧急通知
- 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压缩开支的紧急通知
- 关于征收电力建设资金的暂行规定
- 关于整顿电价秩序坚决制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通知
- 关于制止向外商投资企业乱收费的通知
- 关于住房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
-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监察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对企业实施改革改组改造过程中的有关收费实行减免的通知
-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中直机关宾馆招待所价格的通知
- 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 国家计委、国务院经贸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全国内销和出口金饰品生产供金管理的通知
- 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关于防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拖欠的通知
- 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办法
- 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回收管理试行办法
- 国家预算管理条例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彻底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筹集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缉私部门罚没收入上交办法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少数地方和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集资问题的通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物处理实行公开拍卖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向部队摊派钱物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今后不再批准企业实行利润递增包干等办法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发放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确保完成今年国库券发行任务和做好兑付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外出参观和制止公费旅游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用公款为职工购买高档耐用消费品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不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征收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止任意扩大免费供应午餐范围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对各种基金进行清理登记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消化国有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帐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办法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经费保障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控制行政费问题报告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整顿财政周转金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核查供销合作社财务挂帐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地方修建革命纪念馆所需建设资金问题请示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协作报告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国务院各部门机关试行政府采购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关于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中小学收费问题调查报告的通知
- 国务院对《黄金地质勘探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批复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发布《外国在华常住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编制199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编制199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摘要)
- 国务院关于编制1998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发布《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发行1989年保值公债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财贸法规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发放奖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继续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继续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开展一九九一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科学技术拨款管理的暂行规定
- 国务院关于扩大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规定
- 国务院关于劳改财务管理问题的指示
- 国务院关于能源交通建设基金超收部分由中央同地方分成和制止地方加征这项基金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平衡财政收支、严格财政管理的决定
- 国务院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
- 国务院关于授权地质矿产部等部门和机构对有关国有企业财产的经营管理实施监督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接收原香港政府资产的决定
- 国务院关于提高主要副食品销价后发给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的几项具体规定
- 国务院关于同意征收煤炭城市建设附加费的批复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和社会集团购买力过快增长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和加强现金管理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严格限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源头控制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印发投资管理体制近期改革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三角债”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整顿国内信托投资业务和加强更新改造资金管理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正确实行奖励制度、坚决制止滥发奖金的几项规定
- 国务院关于制止滥发各种奖券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重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五国库券条例的通知
-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探亲路费报销问题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关于认真抓好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水利部关于特大抗旱经费使用范围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水利电力部关于水土保持经费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等部门《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等部门关于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停息报告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财政监察工作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试行企业基金的规定
-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压缩国营企业管理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严格财政管理制止乱开减收增支口子的报告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在国营企业恢复财政驻厂员制度的报告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清理向建设项目取费情况和整顿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将部分企业“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编制综合财政信贷计划的报告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实行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的报告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具体措施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目标责任制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1996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财政部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利润留成试行办法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流动资金管理的报告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国家经委、财政部关于当前完善工业经济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1994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要点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1995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要点的通知
- 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关于一九九三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 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关于派设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报告的通知
-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清产核资固定资产价值重估简表》的通知
-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一期试点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情况表(试填表)》的通知
-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若干具体问题解释》的通知
-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清产核资中和后期有关政策、规定的分工意见
-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清产核资第一期试点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清产核资办法》(试行)的通知
-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清产核资第一期试点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清产核资资产价值重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清产核资总体方案》(试行)的通知
- 国营工业企业利润留成试行办法
- 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
- 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
-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 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上缴财政暂行办法
- 基金会管理办法
-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 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 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
-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 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
-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
-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增收节支制止浪费支援抗洪救灾工作》的通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公检法工商部门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规定》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1999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1988年国库券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1989年国库券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1989年特种国债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1990年国库券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1990年特种国债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1991年国库券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1991年特种国债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二年国库券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六年国库券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七年国库券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三年国库券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四年国库券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五年国库券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投资者分得利润分配和管理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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