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税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联合清理拖欠税款领导小组关于继续加强清理欠税工作请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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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联合清理拖欠税款领导小组关于继续加强清理欠税工作请示的通知
【颁布方】:国务院
【颁布日期】:19910509
【实施日期】:19910509
【类别】:税务
【内容】:转国欠组清税税示发合联领工续税加加的国于清通组导工院欠继联组厅清款组续联务欠小院国务院联合清理拖欠税款领导小组《关于继续加强清理欠税工作的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0年清理拖欠税款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今年清理欠税任务仍很艰巨,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清理拖欠税款工作,努力清理陈欠、积极防止新欠,把清理拖欠税款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关于继续加强清理欠税工作的请示
去年上半年,全国拖欠税款额逐月上升,到六月份突破二百亿元,八月份达到最高峰,欠税总额为二百三十四亿元,严重威胁国家预算的完成。针对这种情况,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要高度重视欠税问题,一定要把欠税清回来”的指示,八月份国务院联合清理拖欠税款领导小组召开了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了加强清理拖欠税款工作的具体措施,九月份召开了“全国清理拖欠税款工作会议”,十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联合清理拖欠税款领导小组《关于抓紧清理欠税的几点意见》,推动了各地清理拖欠税款工作。经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九月份控制了欠税增长势头,从十月份起欠税额逐月下降,到年底全国欠税总额压缩到一百二十三亿元,与欠税最高的八月份比较,收回欠税一百一十一亿元,为缩小财政收支差额,保证资金调度,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今年整个经济形势将逐步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但影响欠税增加的因素依然存在,截止二月底,欠税比去年底增加三十八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二十五点六亿元,说明今年欠税势头比去年初更为严重。因此,今年对清理欠税工作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必须抓紧、抓早、抓好。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级政府要从现在起就抓紧清理欠税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欠税问题,把清理欠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做深、做细、做好。要树立全局观念和法制观念,克服本位主义和松劲情绪,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对欠税问题进行综合治理。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今年清理欠税的奋斗目标,并层层落实,督促其实现。要进一步加强对清理欠税工作的领导,各级清理欠税机构和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并保证其必需的经费和工作条件。
二、促产、促销,进一步清理欠税 各地要结合当前开展的“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抓好产业、产品、行业结构的调整,积极帮助企业促产促销,减少产品积压,疏导流通渠道,促使企业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加适销对路的产品,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在搞活资金、增加效益的基础上清理企业欠税。
三、结合清理“三角债”清理拖欠税款
今年各地将继续开展清理“三角债”工作,清理欠税要与清理“三角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企业清理债务收回的货款必须首先缴纳所欠税款。为使国家和企业的资金纳入正常运转轨道,各级财政和企业主管部门,对计划内应拨款项要及时拨补,对既有财政拨补,又有欠税的企业和部门,要采取转帐方式抵补欠税。有关部门在安排基建和技改项目时要量力而行,不留资金缺口。要整顿商品交易秩序,严格结算纪律,坚决纠正不履行合同,任意拖欠货款的行为。各专业银行要维护正常的结算纪律,严格执行“税、贷、货、利”的扣款原则,积极协助税收机关清理拖欠税款,防止压票、压证和拒收税票的情况发生。
四、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解决重点问题
各地在抓好面上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对重点行业、重点欠税大户的清理工作,建立重点大户的清理欠税责任制,分户落实到人,实行清欠目标管理。要开展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摸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等有关情况,集中力量解决一些老大难问题。对欠税大户和重点税源户要建立“税款过渡专户”,将收回的货款,按税法规定的比例划入专户,以保证税款及时入库。
五、强化征收管理,严格依法征税
各级征收机关要严格把关,依法治税,进一步强化征管工作,把清欠工作作为日常征管的一项重要内容,既努力清理欠税,又力求防止产生新欠。对拖欠税款的单位要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加收滞纳金;对任意拖欠税款,屡催不缴的,可按规定通知开户银行强制扣缴。对确有特殊情况和困难的欠税单位,在经税款征收部门核准缓交后,缓交期间的滞纳金,可适当核减,但至少要收取相当于银行贷款利息的滞纳金。
六、树立全局观念,自觉依法纳税
所有纳税单位和个人都要增强纳税意识,自觉依法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有拖欠税款的企业必须抓紧制定有效的清理欠税方案,努力筹措资金积极补交拖欠税款。
【时效】:
【序号】: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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