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重庆/T型路口行驶规定有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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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T型路口行使规定与原《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无变化?

      答:有变化。原《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右转弯的车辆和T型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有黄灯亮时或红灯亮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项规定: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也就是说,T型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亦必须停车等候。

     

【序号】:40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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