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重庆/“公路”是否涵盖“城市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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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中的“公路”是否涵盖“城市道路”?对城市道路的客运车辆超载如何处罚?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根据这条规定,“公路”不涵盖“城市道路。”

      “公路客运车辆”是指在公路上从事长途运营的客车。在适用本第九十二条时,一要注意公路客运车辆的范畴,二要注意本条只适用于公路客运车辆在公路上行使时的超载行为。其他客运车辆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规定,违反这规定的,应按照第九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序号】:39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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